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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要求4月底全面关闭虚拟货币挖矿,4年前开始引导退出

怎么注册imtoken钱包 2023-12-09 05:12:44

澎湃新闻记者王鑫是实习生,成了方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近日印发《确保完成“十四五”能源消费双控目标的若干保障措施》(以下简称作为《保障办法》),明确“2021年4月底前全面清理关闭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早在半个月前,《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披露这一目标时禁止比特币挖矿,就受到广泛关注。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禁止比特币挖矿,在“能源消费双控”背景下,以“毫无意义的伪金融创新”为特征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难免被清仓。做实体经济”和高耗能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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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报道,根据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设计,其生产就像“挖矿”一样,每个计算机节点利用其算力(computing power)抢夺记账权,从而获得比特币奖励。 用于挖矿的硬件设备称为“矿机”,购买矿机的个人矿工称为“矿工”,托管矿机并提供电力的地方称为“矿场”。

《矿主》:“矿机”开始运转

《保障办法》于3月10日下午上传至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并于3月9日发布。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的通知科技、能源局表示,团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关于确保完成第十四条五年《能源消费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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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提到,要加快高耗能行业结构调整。 在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方面,要求合理有序控制数据中心建设规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在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方面,《保障办法》要求产能过剩行业有序退出限制产能(设备),开展产能置换升级。 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9年版)淘汰类的企业(设备),2020年连续​​停产一年以上的,不得置换产能。 具体实施在虚拟货币“挖矿”方面,要求全面清理关闭虚拟货币“挖矿”项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

澎湃新闻注意到,《保障措施》中关于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表述与此前的《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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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在内蒙古拥有矿山的“矿主”告诉澎湃新闻:“因为政策原因,这两天我们要搬家了。” 另一位矿机托管在内蒙古的“矿工”也向澎湃新闻透露,这次真的是“非走不可”、“没电挖不了”。 他所知道的内蒙古的“矿机”,大部分已经开始转移到四川、云南等水电充足的地区。

4年前开始引导企业有序退出

澎湃新闻发现,早在4年前,国家层面就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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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标志性的节点是2017年11月20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潘功胜主持召开了重点地区金融办主任整改工作座谈会。 在本次座谈会上,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互金协会、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江苏、四川、贵州、内蒙古、新疆、深圳等10个相关省市整改办、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提到,有关省市整治办认为,“矿业”行业与实体经济无关,消耗大量能源。 税收等优惠政策 一些省市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 例如,内蒙古自治区部分“矿业”企业在当地政府引导下宣布停产。

会上,潘功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行业,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限制偏离实体经济需求、逃避监管的“创新”。 因此,不应支持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 下一步,要多措并举,综合运用电价、土地、税收、环保等措施,引导相关企业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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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召开一个月后,内蒙古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政治工作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引导我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点地区金融办主任整改工作座谈会精神,限制脱离实体经济需要、逃避监管的“创新”。虚拟货币“挖矿”行业属于伪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无关,不应予以支持。据此,请多管齐下,综合采取电价、土地、税收等措施引导相关“矿业”企业有序快速退出向国家支持的云计算转型。

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也引起了当地政协委员的关注。 2019年6月,内蒙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复了自治区政协委员段美然提交的《关于制定云计算和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界定标准的议案》。

批复称,该局已指导查处的15家“矿业”企业,引导全市采取电价、土地、税收、环保等综合措施,引导企业退出“矿业”业务。 截至2018年底,已有4家企业陆续退出,其余11家企业仍在整改中。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协调经信、大数据、税务等部门研究“矿业”企业引导退出,督促相关盟市引导此类企业退出。 “采矿”业务。 关于云计算和“挖矿”标准的界定,我局将配合经信、大数据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此外,内蒙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全区金融形势分析报告》也明确表示,将加快清算“矿业”企业。